死刑犯被执行枪决之前,执行人会提醒他张大嘴。一来是不希望死者在枪决之后的面容被破坏,被死者留有后的尊严和体面,二来是方便执行完刑罚之后打扫战场。
执行死刑时张大嘴的用意
死刑算的上是我国为严厉的刑罚,目前,很多国家都已经废除了死刑,而我国对于死刑的执行也变得十分慎重。在1997年之前,我国用来执行死刑一般都是采用枪决的方式。将死刑犯押送到刑场之后,将枪口对准死刑犯的后脑勺,一枪毙命。
在执行死刑之前,执行枪决任务的警察一般会让死刑犯将嘴巴张开。这里的用意其实很简单,就是出于死刑犯死后的遗容考虑。执行枪决虽然能够干净利落,一枪毙命,但是执行完刑罚之后,死者的面部损毁十分严重。近距离设计的情况之下,很有可能会从嘴部穿出,导致面容受损严重,血肉模糊。
如果死者面容保存较好的话,后续家属前来认领尸体的时候,内心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心理刺激。如果在行刑时死刑犯,没有将嘴巴张开,的冲击力会把嘴部周围的血肉全部打飞。家属认领尸体时看到死者遗容,难免会无法接受。
除此之外,让死刑犯张大嘴巴也是为了后续方便打扫战场。执行枪决是非常严肃的刑罚,一般都有专用的刑场。每次执行完毕之后,都会有专人来打扫。如果在枪决以后,到处都是四处飞溅的血肉,不仅会让整个现场变得非常恐怖,也不利于后期的清理。长此以往,可能会有各种潜在的细菌和病毒。
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
在上个世纪,执行死刑时一般采用的都是,威力极大,并且难以控制。执行完枪决之后,死者的遗容十分惨烈,之后才决定使用威力小的。
通常情况下来说,死刑犯在正式执行死刑之前,会安排和行刑人见面。死刑犯会提出想要减轻痛苦的想法,行刑人会给死刑犯一定的指点。张开嘴巴就是为了减轻死刑犯的痛苦,避免死相狼狈。
每个省份执行死刑枪决的设计位置都不一样。有的省份执行枪决的部位是心脏,这个时候,死刑犯张开嘴巴,纯粹是因为疼痛。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即便是罪大恶极的死刑犯也拥有基本的人权,在他们生命的后一刻,也会享有临终关怀,遗体完整等。或许也正因如此,为了缓解死刑犯执行前的紧张,保留生前的后一丝尊严。也不会让他们张开嘴巴,从口中摄入执行死刑。
如今的死刑执行
随着国家的不断进步,在执行枪决之前,提醒死刑犯张开嘴巴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方面是因为国家制度的改进,另一方面是执行死刑的方法也在不断的改善之中。
过去因为条件有限,执行完枪决之后,死刑犯的尸体会直接通知家属自行认领。这个时候,考虑到家属的心理冲击,自然要给死刑犯留下一个较为完整的遗体。但是如今,执行完死刑之后,大多都是一条龙的处理方法。警务人员会把死刑犯的尸体直接送到火葬场,然后通知家属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骨灰。既然遗体都已经化成了一摊灰,自然不必考虑到家属的心理创伤。
1997年之后,我国开始引入注射死刑,虽然现在很多省份还是以枪决为主,但是注射死刑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注射死刑能够大程度的减轻犯人的痛苦,保留死刑犯遗体的完整,在这种情况之下,自然不需要提醒犯人在执行之前张开嘴巴了。
注射死刑是一种更为人道也更加先进的执行方式,但是相对来说成本较高。不仅注射死刑所使用的药物成本很高,而且需要配备专门的药物注射车。它的原理是先让死刑犯丧失个人意识,再通过药物成分促使死刑犯死亡,整个过程犯人不会感受到任何痛苦。
死刑场上的讲究
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有一次,生命是十分宝贵的,即便是死刑犯的生命,也应当享有基础的人权。对于死刑犯来说,设置了刑期之后,生命的每一分每一秒都会进入倒计时。而那些罪大恶极的人,在生命的后一刻,才会懂得真正反省自己的过错。
<三、影响死刑核准时间的因素
死刑核准流程严格且复杂
死刑核准并非简单的盖章程序,而是涉及到被告人的生死决策。法官在审核时会非常严谨,虽然不像一审、二审那样开庭审理,但仍需阅卷、审查犯罪事实、程序合法性及量刑是否得当。还要讯问被告人并听取律师意见。
《刑事诉讼法》对死刑复核有明确规定,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时,应讯问被告人,并听取辩护律师意见。高人民检察院也可提出意见。
不同案件影响核准快慢
对于犯罪事实清楚、量刑得当的案子,死刑核准一般需要几个月。存在争议或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核准时间会长一些。例如,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和北京杀医案,因案件性质和影响力不同,核准时间也有所不同。
四、死刑犯生与死的边缘
死刑政策与人道主义考量
我国的死刑政策是少杀、慎杀,但对极端罪行仍会严厉执行。死刑犯在领取一审判决后,即使知道上诉不改判,仍会坚持上诉,利用二审程序多活几个月。但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如北京杀医案,处理速度会更快,没有太多缓冲时间。
死刑执行前的心理状态
死刑是对罪大恶极之人的严厉惩罚,对社会稳定有重要作用。执行前,犯人的心理状态起伏不定,可能是由不怕到怕,或由怕到不怕,这取决于个人的成长经历和心理遗憾。
大多数犯人会被吓瘫,但也有喜悦与忧虑共存的情况。一些犯人在犯罪时可能大脑空白,不考虑后果,事后无法挽回;而另一些则深思熟虑后行事,视死如归。被执行前的心理状态是复杂的。
罪犯临刑前的表现
临刑前,罪犯会有多种表现,如追悔、悔恨、恋家等。他们可能愧对家庭,思念亲人。被法院判决死刑后,罪犯通常被关在看守所等待执行。
执行死刑的时间由高人民法院签发命令,法院或武装警察执行。死刑犯的特殊待遇是依法戴械具。临刑前,犯人可能神情麻木、情绪激动或心理素质超常。大部分人在后一晚会彻夜无眠。
死刑执行的两种方式
执行死刑有枪决和注射两种方式。注射死刑使用氯化钾过量导致心脏停跳,过程短暂。终,犯人可能会意识到死刑是罪有应得,是对受害人的安慰。他们生命即将终结,这或许是一种解脱。
珍爱生命,远离犯罪。死刑执行前的犯人的状态很复杂,但无论什么原因走到这一步,都是罪有应得。这要求人们懂法律、畏惧法律,不做出不该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