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a是基础垫层宽度,b是基础垫层长度,c是工作面宽度,H是基坑深度,K是放坡系数。
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
基坑是在基础设计位置按基底标高和基础平面尺寸所开挖的土坑。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
开挖较深及邻近有建筑物者,可用基坑壁支护方法,喷射混凝土护壁方法,大型基坑甚至采用地下连续墙和柱列式钻孔灌注桩连锁等方法,防护外侧土层坍入;在附近建筑无影响者,可用井点法降低地下水位,采用放坡明挖;在寒冷地区可采用天然冷气冻结法开挖等等。
基坑等级:
一级:重要工程或支护结构做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开挖深度大于10米,与临近建筑物、重要设施的距离在开挖深度以内的基坑,基坑范围内有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重要管线等需要严加保护的基坑。
二级:介于一级基坑、三级以外的基坑。
三级:开挖深度小于7米且周围环境无特殊要求的基坑。
标准砖规格为240mm×115mm×53mm。
计算标准砖墙体体积公式为:墙高度×墙长度×墙厚度(240mm)。
计算规则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龛、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擦头、垫木、木楞头、沿缘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1.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计算;
2.墙高度:
(1)外墙: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大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
(3)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顶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
(4)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3.围墙:高度算至压顶上表面(如有混凝土压顶时算至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砖基础工程量计算:
1.砖基础工程量包括的范围
条形砖基础工程量为基础墙体积与大放脚体积之和。
砖柱独立砖基础工程量为基础部分柱身体积与大放脚体积之和。
2.工程量计算方法
(1)砖墙砖基础
计算公式:砖基础工程量=砖基础长度×砖基础断面面积
1)砖基础长度的确定。
外墙砖基础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砖基础按内墙净长线计算。遇有偏轴线时,应将轴线移为中心线计算。
2)砖基础断面面积确定。
砖基础断面面积=基础墙厚度×基础高度+大放脚折算断面积或
砖基础断面面积=基础墙厚度×(基础高度+大放脚折加高度)
3)大放脚折算断面积。
砖基础大放脚分为等高式和不等高式两种。等高式放脚,每步放脚层数相等,高度为126mm(两皮砖加两灰缝);每步放脚宽度相等,为62.5mm(一砖长加一灰缝的1∕4),其大放脚折算断面积为A、B两部分叠加为矩形的面积。
不等高(1)定额工程量砖基础工程量计算如下:
V=砖基础断面面积×(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净长度)
V=[0.72×0.5+(0.72-0.24)×0.5+0.24×0.5]×[(12+6)×2+5.76]m3=30.07m3
套用基础定额4-1。
(2)清单工程量计算方法同定额工程量。
清单工程量计算见表。
(一)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O.000)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砖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
(二)砖基础以立方米计算,大放脚面积按附表二计算,砖砌地垄墙的体积,并人砖基础内。
砖基础为了简便砖大放脚基础工程量的计算,可按附表查得放脚部分折算高度或折算面积。
砖基础工程量=基础长度×墙基厚度×(基础高度+折算高度)
或=基础长度×(墙基厚度×基础高度+折算面积)
基础长度:外墙以外墙基中心线长计算;内墙以内墙墙身净长计算,若墙基与墙身同厚,即为内墙净长。
墙基厚度:基础部分的墙身厚度;
基础高度:墙身墙基分界线至放脚底面距离。
(三)砖砌墙体应按砌体的不同砌筑部位、用材及厚度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墙体的计算厚度详见附表一。
1.砖砌墙体计算墙体时,砌体厚度和长度应按附表规定尺寸计算。因有些设计习惯上将半砖墙写作120mm,一砖墙写作240mm,一砖半墙写作370mm,二砖墙写作500mm。但编制预算时计算工程量应按附表规定尺寸计算。如17孔多孔砖一砖内墙应按190mm计算。
2.砖砌墙体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每个面积在O.3平方米以上的孔洞、嵌墙体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过梁、圈梁、暖气包、壁龛所占的体积。
3.砖砌墙体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梁垫、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砌体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4.砖砌墙体不增加突出墙面的砖砌窗台、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三皮以下的腰线、挑檐等体积。
5.砖垛、三皮砖以上的挑檐、砖砌腰线的体积,并人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计算。
6.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采暖、锅炉烟囱按其外形体积计算,并人所依附的墙身体积内,不扣除横断面积在0.1平方米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孔洞内的抹灰工料亦不增加。
(四)墙身长度,外墙按墙中心线,内墙按墙间净长计算;嵌砌内、外墙均按净长计算;山尖按设计宽度计算。外墙中心线并不完全是设计轴线,内墙按墙间净长而不是按轴线尺寸计算。
(五)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屋面外墙带有挑檐口者,高度算至屋面结构板面;带有女儿墙者,高度算至女儿墙压顶面。
2.坡屋面外墙无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屋面板底;有檐口天棚者,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加20O毫米。
3.山墙山尖按平均高度计算。
4.内墙位于屋架下面,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高度算至天棚底加100毫米;有楼隔层者,高度算至楼板底,有框架梁时,高度算至梁底。
(六)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合并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柱基大放脚按附表三计算。
(七)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隙部分体积。若有实砌墙连接,实体部分套用相应墙体定额子目。
(八)高强石膏空心板、砂加气混凝土砌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均按砌块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九)GRC轻质墙板、AC板、彩钢夹芯板分别按图示尺寸,分不同厚度以平方米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