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双休日是在1995年5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之前一直都是单休,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六天工作日,只有周日一天休息,这样的一周单休制度延续了四十年。
1994年3月5日,一个星期六,我国试行了“隔一周五天工作制”——也是为后来的“双休日”做了一个软着陆。3月5日这天是我国新工时制实行的第一个休息日,人们感到了一个不小的“解放”。
但显然人们对当时第一个五天半工作日还不习惯,当时一家报纸有这样的新闻:轮到第一个双休日(当时是隔周休息一个星期六),全市有几十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忘了“今天我休息”,照常一大早赶到单位。
上世纪80年代,我国还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时。原国家科委中国科技促进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胡平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到国外出差,他发现联合国每周工作四天半,欧洲、亚洲和北美的很多国家也都实行每周五天甚至四天半的工作制度,工时大都不超过40小时。与短工时相应的是高效率和低能耗及旅游、教育等第三产业的大发展,这让他印象很深。回国后,胡平向时任国家科委主任宋健汇报:“我们国家也实行五天工作制多好。”宋健予以肯定,表示研究中心可以进行研究,看我国当时是否有条件实行五天工作制。但也有人觉得胡平的想法是异想天开,说“七天都干不完,你还五天!”胡平理解反对意见的由来。当时,我国企事业单位工作加班加点十分普遍,生产力水平不高,似乎只有靠延长劳动时间来弥补效率的不足。但工作时间并未有效利用:迟到早退、上班时间看报纸、织毛衣、溜出去买菜、接孩子都是常事。曾任武汉柴油机厂厂长的德国专家格里西指出,德国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36小时,中国每周工作48小时,表面上看多了12小时,可实际的劳动时间与德国工人几乎一样。看来我国有缩短工时的基础。研究中心在1986年开始着手研究五天工作制的可行性。项目分为21个子课题,研究的内容包括发达国家短工时的效率、能效比,带来的冲击和已有的经验;我国工作时间的利用程度;人们对缩短工时的心理接受度;学校、医院等公共福利事业该如何应对;地区、企事业单位的不同情况;第三产业市场承接力等等。
1995年5月1日。
1987年底,课题组完成了总体报告和21个分项报告,得出了“我国具有缩短工时,推行五天工作制的条件”的结论,建议国家立即制定有关方案逐步推行,力争在2000年以前全面实行五天工作制。
1990年底,中国软科学学会副理事长的孔德涌任研究中心主任,五天工作制的研究更加深入细致,并开始向国家建议。
1994年3月,我国试行了“隔周五天工作制”。1995年3月25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李鹏签署国务院第174号令,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决定自1995年5月1日起,实行5天工作制,即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世界上第一个提出每周五天工作制的人是美国汽车商亨利·福特。早在1926年,他就在他的汽车公司里实行了每周五天工作制。他认为,假如工人有更多的休息时间,就可以花费更多的钱,这对经济发展是大有好处的。当时的其他企业界老板却不同意亨利·福特的做法,批评他给予工人太多的休息时间。也有一些企业开始仿效,这就使每周五天工作制迅速在美国传开。20世纪30年代,美国经济出现大萧条。美国人买东西的钱不多,对商品和服务的需求也不多,这又导致了工作时间减少,从而推动了每周五天工作制的实施。在此情况下,美国通过了一周工作40小时的新劳动法规,从而将每周五天工作制以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到1940年,美国人一天工作8小时,一周工作五天,已经很普遍。一周的工作于星期五晚上结束。每周五天工作制在美国建立和普及以后,世界上一批发达国家也相继采用。